发布日期:2022-07-18 19:13:28 浏览量:1536 发布来源:学工部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心理咨询室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西安市碑林区兴庆中路1号翠庭大厦22层E1室秦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28下午14:30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心理咨询室提升项目
二、采购编号:QZ2022-HJC-004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9-83559301
单位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纺渭路975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秦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中路1号翠庭大厦22E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9-88222395 88222326
五、项目内容:心理咨询室装修装饰、心理咨询设备(中学心理管理系统1套;心理健康自助仪1台等)采购,详见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
资金预算:24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磋商供应商出具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纪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磋商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磋商活动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磋商活动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
2.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磋商文件获取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中路1号翠庭大厦22E1室,秦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有效资质证明:
(1)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下午14:30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中路1号翠庭大厦22E1室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纸质文件递交(附电子文档)
4.磋商时间:2022年7月28下午14:30时
5.磋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中路1号翠庭大厦22E1室秦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九、监督部门: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纪检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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