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9 15:17:06 浏览量:1053 发布来源:电子科
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的委托,对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通信与控制系统集成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内容: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通信与控制系统集成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JY -【2021】0805
三、采购人: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纺渭路975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29-835593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兰基中心1003
联系人:郑凡
联系方式:029-8952009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通信与控制系统集成实训设备 1批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31万元
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4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兰基中心1003室
3. 文件售价: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提交:
1.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15:00时
开标室: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兰基中心1004开标室
2. 谈判时间:2021年09月16日15:00时;
3. 谈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兰基中心1004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郑凡
联系电话:029-89520099
传 真:029-8952009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知源集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稍门支行
账 号:720300788013000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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