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31 15:21:00 浏览量:2034 发布来源:信息中心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1年清明节放假共3天,4月3日至4月5日。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按照学校假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
3.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按时到岗值班,及时处理有关事项,同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带班领导应加强督查。
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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